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取保候审的条件是什么

作者:东莞律师时间:2023年06月02日

取保候审条件:

  1.患有严重疾病、生活不能自理,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,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;

  2.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,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;

  3.可能判处管制、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;

  4.羁押期限届满,案件尚未办结,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。

 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》第六十七条

   人民法院、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,可以取保候审:

   (一)可能判处管制、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;

   (二)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,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;

   (三)患有严重疾病、生活不能自理,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,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;

   (四)羁押期限届满,案件尚未办结,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。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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